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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(能源局),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:
根据《省能源局关于加快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鄂能源新能〔2022〕25号)要求,有关发电企业将鄂能源新能〔2022〕14号安排的部分建设规模明确到具体项目,项目所在地市州县发改委(局)已审核,省电力公司已反馈意见。现将具备建设条件的具体项目名单公布如下。
一、此次公布的常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共计11个,容量103.9万千瓦。其中:风电项目1个、容量10万千瓦;光伏发电项目10个、容量93.9万千瓦。
二、此次公布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4年底、风力发电项目应在2025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发电。配套的灵活调节设施要按照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投产的要求加快实施。
三、有关市州县发改委(局)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,确保项目按期建成;要加大协调服务力度,积极做好支持政策落实工作。
四、请省电力公司支持办理项目的接入手续,加快并网工程建设,确保网源同步建成。
五、鄂能源新能〔2022〕14号安排的建设规模,尚未明确到具体项目的部分,调整到2023年度建设规模中优先安排。项目申报按鄂能源新能〔2023〕2号相关要求执行。
附件:2022年第四批常规新能源项目信息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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